南政府繼續特給外國公民自動辦理簽證延長1个月
公安部移民局通過給外國人自動延長臨時居留權(NNN)的信息。
根據此通知的內容,自2020年3月1日起特有免簽證入境、電子簽證入境或旅遊簽證進入越南的外國公民可以“自動延長臨時居留權”到2021年04月30日。外國公民可以在在04月30日之前出境越南,而無需辦理簽證延期。
對於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入境的外國人,如果可以證明因COVID-19翻譯而被卡住,由外交照會證明(帶有越南語譯本),在越南被隔離的書面證明,治療COVID- 19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…也可以收到“自動延長臨時居留權”的期限延長至2020年11月30日,並且必須出境時出示上述證明或確認。
外國公民在“自動延長臨時居留期間”必須按照越南規定申報臨時居留和醫療申報。不受本通知第1節規定約束或犯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外國公民,應遵守越南法律的現行規定。
其他出現的問題,請聯繫移民局(電話:0243.9387320)尋求幫助和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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