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公民在越南申請暫住證的程序
在越南長期工作、投資或探親的台灣公民或外國公民將按規定發給暫住證,但必須符合越南法律規定的條件。
1、台灣公民申請暫住證的所需文件
- 台灣護照原件;
- 02 張照片 2cmx3cm;
- 提供臨時居留證NA6、NA8(擔保企業的情況下)的聲明,如果親屬是越南擔保人,則表格NA7、NA8;
- 暫住登記表或網上暫住登記表;
- 辦手續介紹信(適用於企業);
- 員工的工作許可或工作許可豁免;
- 投資證明、投資者出資完成證明;
- 申請暫住證探親的翻譯成越南文的文件。
2、提交台灣人暫住證申請
- 入境事務處考慮處理外國人臨時居留卡的申請
- 簽發臨時居留卡的時間為規定的 05-07 個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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